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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痲疹疫苗与怀孕禁忌
讲究优生的现代人,在结婚前做的婚前健康检查,重头戏之一就是德国麻疹抗体的筛检。
最近,电视媒体频频出现了由卫生署国民健康局制作的公益广告,鼓励尚未有德国麻疹抗体的育龄妇女,怀孕之前应接受德国麻疹疫苗接种,以免因怀孕初期感染德国麻疹,导致胎儿畸形。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,广告末了还提出了谆谆的叮咛:「记得注射後三个月内不要怀孕哦!」。
在一般妇产科与优生保健科的医护养成教育过程中,此一忠告似己被视为「真理」。但真的如此吗?厘清疑惑前,须先了解一个事实:德国麻疹疫苗接种,并不等同於德国麻疹病毒感染。
在怀孕初期(前三个月),孕妇感染德国麻疹,导致胎儿罹患「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」的机率甚高,可能出现先天白内障、青光眼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听力障碍、小头症、肝脾肿大、黄疸与智能不足等先天畸型。
相对的,德国麻疹疫苗则是一种减毒活疫苗。美国疾病管制局(CDC)自l971年开始,在全美推广育龄妇女的德国麻疹疫苗接种计划;同时,按照疫苗病毒毒性在实验动物的作用及残留情况,推估在人体内的可能危险率,进一步计算出怀孕前三个月内,或怀孕初期接种德国麻疹,导致胎儿畸形的理论风险为千分之五。
实际的情况又如何呢?目前尚未有妇女感染德国麻疹後立即怀孕,发生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的文献案例被提出。进一步推断,怀孕前接种病毒性甚微的德国麻疹疫苗,产生胎儿伤害的机率,应该更微乎其微。
而美国CDC底下的美国预防接种委员会(ACIP)长期监控下发现,自1971至1989年,321个在怀孕前三个月内或怀孕初期接种德国麻疹疫苗的孕妇,没有出现因而导致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的个案。
ACIP进一步收集来自美、英、德、瑞典等国680个类似案例,亦未发现导致胎儿先天畸形的现象。因此,ACIP亦从善如流,在2001年十二月重新拟定优生保健白皮书;把接种德国麻疹疫苗後不适合怀孕的建议期限,由「三个月」缩短至「二十八日」。
即使如此,也不表示这段期间的德国麻疹疫苗接种就有致畸形的危机。ACIP推估在怀孕前1-2周至受孕後4-6周,接种德国麻疹疫苗,发生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的理论风险为1.3%,远低於在怀孕二十周前感染德国麻疹,20%以上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的发生率。而ACIP追踪了293个类似案例,也未发现胎儿畸形现象。
今年十二月中,美国妇产科医学会(ACOG)进一步扩大ACIP对怀孕前後接种德国麻疹疫苗对优生影响的解释。ACOG明确指出:怀孕期间接种德国麻疹疫苗并非施行人工流产的适应症(Receipt of rubella vaccination during pregnancy is not anindication for interruption of that pregnancy)。
近年来,国内的生育率曰益下降,政府相关单位频频下猛药,拟定出税赋优惠、福利补贴等奖励措施,试图提昇滑落的人口成长率。其实,若能尽速调整错误的德国麻疹疫苗接种观念,减少无谓的人工流产,相信对低迷的婴儿出生率,必然有积极正面的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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